,“你知?”
安娜从他的怀里来,“好像……记得吧,我觉得我应该记得很多事,不过……算了,我们现在是去找丽丝?”
扎克斯没有追问,每个人都有秘密,总之,只要是朋友就没问题了!
“走这边!”
他熟门熟路地来到五番街教堂,几何彩窗、灰白石以及盛开的鲜花,是记忆中的模样。
“咦?丽丝没在这里?”
安娜不知为何,心里有些失落。
扎克斯笑了一声,“这也很好,不会把她牵连来!”
“你说的近路在哪儿?”
扎克斯看着,那里原本有一个大,是他从上层圆盘掉来时砸来的,睁就看到了丽丝,那时候他以为自己看到了天使。
“从三百多米的地方摔来竟然还活着,你可真是命大。”
“不仅命大,遇到你也是运气很好哦!”
小狗总是过于直白地袒喜悦,让人再也说不过分的话来。
安娜扭过,不去看亮闪闪的雾蓝睛,“近路,是什么?”
扎克斯拿钩锁枪,“当然是爬支啦!”
安娜绷不住冷淡的表了,“三百米的支?”
“毕竟我现在坐不了列车,这样走真的很快的,还不会被塔克斯发现,相信我!”
几分钟后。
挂在扎克斯脖上往看时,安娜白着脸,有些后悔了,“我说……还有多久才能到上层?”
扎克斯用钩锁枪在空中飞来飞去,“很快了,害怕的话就闭吧,我会抓紧你不让你掉去的!”
……“闭嘴。”
“哦……”狗狗沮丧。
第七区贫民窟旅店在雨天迎来两个古怪的客人,一个似乎神志不清的金发少年,一个材大气势骇人的银发男人,奇怪的是旅店老板对他们的面貌印象十分模糊。
不过看在gil的份上,即使再古怪的客人都可以随意住。
旅店房间的装潢古旧却不失净,黄的灯光温和不刺,装饰的白百合花散发着馥郁的香气,窗外风雨打渐停,湿的腥气于阴暗角落堆积,无人看见的灰影徘徊于离开第七区贫民窟的路。
萨菲罗斯十分满意他的人偶温顺粘人的模样,他自然而然拥抱他可怜又可的人偶。
“醒来吧,克劳德,与我一起战斗。”